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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首次作出限制减刑判决
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10月31日作者: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阜阳一抢劫盗窃团伙首犯马雪山作出终审判决,并首次在判决中明确对马雪山限制减刑。
据介绍,以马雪山为首的抢劫盗窃团伙,一个月之间,在阜阳市临泉县鲖城镇数个村庄内连续蒙面抢劫作案14起,抢劫物品价值近万元;强奸4人(未遂2人),轮奸2人(未遂1人);参与盗窃5起,盗窃物品价值1000余元。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雪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马雪山向安徽省高院提起上诉。近日,安徽高院判决马雪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在判决中明确对马雪山限制减刑。据了解,这在安徽尚属首次。